为推进《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以下简称《办法》)全面实施,帮助、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了解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法规政策,2021年7月26日至28日,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在天津举办了京津冀地区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培训班。来自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行业企业、测试实验室等单位的120余位代表参加了培训。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张斌副处长出席开班仪式并致辞。固管中心结合新污染物治理和“十四五”化学品环境管理形势与要求,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法规政策、新化学物质识别、《中国现有化学物质名录》解析与增补、合规方案、登记和备案申请技术要求、网上登记系统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讲解和现场实操演练。天津市生态环境综合保障中心结合地方经验和做法,介绍了天津市新化学物质环境监管实践。
培训期间,各参会代表积极参与、热烈互动,加深了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法规、政策和技术要求的认识与理解。本次培训扩大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影响,对于全面推进《办法》实施,帮助相关企业事业单位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主体责任,指导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新化学物质监督抽查,具有重要意义。培训取得了圆满成功。
(转载中国固废化学品管理网)